案例与项目

以下是尹良君律师办理的部分案例。从刑事拘留、审查逮捕、审查起诉,到审判、再审和检察监督,这些案例展示了他在不同阶段为当事人争取到的结果。

不起诉 · 不批准逮捕 · 取保候审 · 避开十年以上量刑 · 缓刑 · 法定刑以下改判 · 民事再审改判 · 被害企业追赃挽损

除特别注明外,以下案件均由尹律师担任主办律师。当事人姓名已作匿名处理。

一、争取不起诉

湖南黄某涉嫌提供侵入、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、工具罪案

不起诉|涉案人员全部获释|公司及个人财产解除查封、冻结

某知名互联网企业旗下的全资子公司,因云手机及相关软件业务被公安机关认定涉嫌犯罪。公司几乎所有高管被羁押,公司和员工的巨额资金被冻结,部分鉴定意见还将涉案软件认定为“破坏性程序”,企业经营受到严重冲击。

尹律师担任技术高管黄某的辩护人,并与辩护团队协同工作:

  • 拆解技术定性:区分云手机系统、第三方脚本与运营销售,论证软件“可以被用来运行脚本”,不等于它就是“侵入、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、工具”;
  • 质疑鉴定意见:指出检材来源不明、运行测试不足、仅凭源代码字样推断功能等问题,并援引另一份未发现侵入、控制和破坏行为的鉴定意见;
  • 切割个人责任:黄某只负责纯净系统开发,不参与脚本制作、运营和销售,不能用企业整条业务链推定他有犯罪故意;
  • 程序上持续施压:提出管辖异议,持续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,与检察机关多轮沟通。

结果: 经过辩护,检察机关对黄某作出不起诉决定。案件整体以不起诉告终,涉案人员全部获释,公司和个人财产解除查封、冻结。

吉林陈某涉嫌职务侵占、挪用资金案

刑事拘留后变更为取保候审|审查起诉阶段不起诉

陈某被某大型企业控告涉嫌职务侵占、挪用资金,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。尹律师逐项梳理涉案资金的权属、使用依据、审批授权和流转过程,结合陈某的主观目的和实际行为,厘清企业资金争议与个人刑事责任的界限,为陈某争取到取保候审。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,尹律师继续就犯罪构成和证据问题提出辩护意见。

结果: 检察机关对陈某作出不起诉决定。

北京程某涉嫌寻衅滋事案

不起诉

程某因与他人发生纠纷,被控告涉嫌寻衅滋事。尹律师从纠纷起因和事件经过入手,交叉比对言词证据与客观证据,提出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、程某不构成犯罪的辩护意见。

结果: 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。

二、争取不批准逮捕、取保候审

北京李某涉嫌寻衅滋事、非法经营案

不批准逮捕|案件未进入后续程序

李某先以涉嫌寻衅滋事被刑事拘留,随后罪名变更为非法经营。尹律师没有停留在罪名变化本身,而是针对新旧罪名分别审查行为与构成要件是否对应,通过会见和提交多份法律意见,论证李某不构成犯罪、不应批准逮捕。

结果: 检察机关未批准逮捕,案件未进入后续程序。

北京冯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

不批准逮捕|未被移送审查起诉

冯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刑事拘留。尹律师结合冯某的岗位、实际参与程度和对业务模式的认知,分析其个人行为与指控之间的关系,提出不符合逮捕条件的意见。

结果: 检察机关未批准逮捕。公安机关此后只将同案其他人员移送审查起诉,没有移送冯某。

北京田某涉嫌职务侵占、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

侦查阶段取保候审

田某同时涉嫌两项罪名。尹律师围绕其职务权限、款项来源与性质、行为与职务的关联性,区分不同事实涉及的责任,并就强制措施的适用提出意见。

结果: 田某在侦查阶段获准取保候审。

三、降低指控、争取轻判

河北吴某涉嫌诈骗案

涉案金额从近 400 万元降至 35 万元|避开“十年以上”量刑档|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

根据诈骗罪的司法解释,诈骗金额达到 50 万元即属“数额特别巨大”,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。律师介入初期,本案涉案金额将近 400 万元;即使按检察机关后来起诉的 55 万元计算,吴某仍面临十年以上的刑期。

尹律师逐笔核对交易记录、收付款及对应证据,论证是否构成诈骗罪,对证据不足或不应计入犯罪数额的款项逐一提出意见:

  • 审查起诉阶段:检察机关起诉的金额从将近 400 万元降至 55 万元;
  • 审判阶段:又有 20 万元被排除,法院最终认定 35 万元,低于 50 万元的“数额特别巨大”标准,量刑档随之降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;
  • 量刑情节:同时为吴某争取到重要的量刑情节。

结果: 吴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,接近该量刑档的下限。

河南赵某涉嫌开设赌场案

已被批准逮捕|判处缓刑

赵某因涉嫌开设赌场先后被刑事拘留、批准逮捕。尹律师分析赵某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、实际参与程度和相关金额,将个人责任与案件整体区分开来,并结合量刑情节提出适用缓刑的意见。

结果: 法院判处刑罚并适用缓刑,赵某无需入狱服刑。

河北牛某涉嫌开设赌场案

已被批准逮捕|判处缓刑

牛某因涉嫌开设赌场先后被刑事拘留、批准逮捕。尹律师审查与牛某责任范围相关的证据,梳理其具体参与行为和量刑因素,提出辩护意见。

结果: 法院对牛某适用缓刑。

四、纠正已经生效的判决

山东景某涉嫌非法买卖枪支再审案

一审、二审均判十年|再审在法定刑以下改判|最高人民法院核准|“实报实销”,无需再服刑

景某经营玩具批发,主营电动和遥控玩具,附带销售少量玩具枪。原审认定其中部分枪形物属于枪支。按照当时适用的司法解释,非法买卖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非军用枪支十支以上即属“情节严重”,法定最低刑为十年。一审、二审均判处有期徒刑十年,已是法定最低刑,一般的从轻情节已无法改变结果。

景某申诉后,案件进入再审。尹律师与合办律师共同担任再审辩护人:

  • 重审全案证据:逐项比对供述、货运单与枪形物的型号和数量,质疑原判认定物品来源的证据链;
  • 挑战鉴定意见:对枪支认定标准的法律依据和效力层级、鉴定过程是否规范提出异议;
  • 独立论证犯罪故意:结合公开物流、实名托运、商品价格、材质和发射物等情况,区分“可能意识到销售仿真枪违反行政管理”与“明知是枪支而买卖”,即使鉴定标准不被推翻,也仍有出罪空间;
  • 当面沟通、补充类案:赴法院当面向合议庭成员阐述辩护观点,提交补充辩护意见及北京、内蒙古、广东等地四份同类案件的处理材料;
  • 复核阶段提出新证据意见:将景某找回的三张发货清单与原判所引托运单逐项比对,货号、数量、单价均对应遥控车、塑料弓箭等普通玩具,据此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复核阶段辩护意见。

结果: 景某在办理期间获准取保候审,此时已被羁押七年二个月二十三天。再审虽仍认定有罪,但改判有期徒刑七年二个月二十三天,与已羁押时间完全相同,折抵后无需再服刑(实务中称“实报实销”)。由于该刑期低于法定最低刑,再审法院依据《刑法》第六十三条第二款将判决层报最高人民法院,最终获得核准。

青海某矿业公司与某农村商业银行等借款合同再审案

终审败诉、再审申请被驳回|说服检察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|再审改判驳回对方诉讼请求|解除限制消费

矿业公司被生效判决判令对约 400 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,申请再审被驳回,案件已进入执行,公司法定代表人也被限制消费。公司曾就公章被伪造向公安机关报案,但刑事案件一直没有实质进展。

尹律师接手后,把争议聚焦在一个根本问题上:这份担保,是否真的是公司作出的?围绕这一问题,他以印文与样本并非同一枚印章盖印的鉴定意见为基础,补强印章备案、公司实际用章、授权来源和股东知情情况等证据,从三个层面展开抗辩:合同上的印章是否真实?签署担保是否经过公司授权?股东会决议能否证明公司的真实意思?

从申请监督到再审改判,尹律师全程代理了三个阶段:

  • 检察监督阶段:代理公司申请检察监督,向检察院全面阐述原判在印章真实性、公司授权和担保决议上的问题,说服检察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;
  • 法院再审审查阶段:同步向法院提交情况说明,并针对法院提出的具体疑问,补充调查取证,提交印章备案、股东情况及公安侦查材料,推动法院裁定再审;
  • 再审审理阶段:继续围绕担保意思表示、授权、决议及相关证据的证明力举证、论证,并指出不能仅凭文件外观就让公司承担债务,银行是否尽到审查义务应依据证据判断。

此外,尹律师同步跟进执行问题,为解除法定代表人的限制消费,协调排查执行操作中的障碍。

结果: 检察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,法院裁定再审。再审判决撤销原判,改判驳回原审原告对我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,判决已生效;法定代表人的限制消费也在办理期间解除。

五、为被害企业追究责任、挽回损失

陕西李某涉嫌合同诈骗案(代理被害企业)

被告人被判合同诈骗罪|被害企业权益得到维护

被害企业遭遇合同诈骗,向公安机关控告后,尹律师代理企业参与审查起诉和审判。他围绕合同订立、履行、付款和交付过程梳理证据,通过阅卷、提交法律意见和出庭,就案件定性、涉案数额、量刑和财产退赔发表意见,同时为企业评估民事诉讼、执行等途径如何衔接。

结果: 法院判决被告人构成合同诈骗罪。

河北何某涉嫌贷款诈骗案(代理被害企业)

代理控告|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|协助追回赃款

尹律师代理被害企业向公安机关提出控告,理清交易安排、资金流向和相关人员关系,组织控告材料并提供财产追查线索,同时代理企业维护民事权益。

结果: 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,案件进入后续刑事诉讼程序;尹律师协助企业追回了赃款。

六、涉外合同纠纷

北京某公司与韩国籍人员合同纠纷案

解决境外送达难题|合同解除获确认|押金、租金等主要返还请求获支持

受疫情影响,合同无法正常履行。双方虽已完成交接,但合同是否解除、费用如何结算一直没有解决,对方又长期居住在境外。尹律师梳理合同约定、履行经过和交接材料,论证合同已因客观情况和双方协商而解除,对方应返还押金、剩余租金及相关减免费用;针对无法送达的问题,向法院提供对方境内代理人信息及法律意见并获认可,使案件顺利进入实体审理。

结果: 法院确认合同已经解除,判令对方返还押金、租金及相关减免费用,北京公司的主要诉讼请求获得支持。

七、其他重大复杂刑事案件

  • 山东朱某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、非法拘禁、强迫交易、非法占用农用地、非法采矿案:面对多罪名、多组事实交织的指控,对各项指控分别梳理证据,区分组织层面的指控与朱某某个人的实际参与和责任范围。
  • 吉林李某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
  • 北京孙某涉嫌强迫交易案:围绕交易的形成和履行过程,审查是否存在强迫手段,区分交易中的利益冲突与刑事犯罪。

每起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不同,既往结果不代表其他案件的结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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